因工作需要,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(以下简称“人才中心”)面向社会采购“三服务”活动客户满意度调研项目,欢迎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前来参加。
一、项目名称
“三服务”活动客户满意度调研项目。
二、项目概况
市人才服务中心拟在2020年结合“三服务”活动开展客户满意度调研。调研形式结合客户满意度问卷和实际基层走访,深入了解把握后疫情客户单位人力资源服务需求的变化,把握单位、基层、群众解决实际困难和问题,形成切实可行的调研报告成果。
三、采购方式
采用询标的方式。
四、采购需求
按照要求委托开展“三服务”活动客户满意度项目,包括但不限于:
1.根据要求开展客户满意度调研问卷设计;
2.按照要求参与实际调研走访;
3.对调研问卷进行数据分析,形成项目调研分析报告。
五、最高限价(元):90000
六、投标人资格条件
独立法人资格经济主体,具有独立承担民事责任的能力;遵守国家法律、法规,具备良好信誉和诚信记录;具有履行合同所必需的设备和专业技术能力;有依法缴纳税收和社会保障资金的良好记录;参加本次招标活动前三年内,在经营活动中没有重大违法记录。
七、投标材料
1.报价函;
2.营业执照复印件;
3.项目方案等;
4.团队、成功案例等证明其能力或业绩的材料。
八、投标时间及投标文件接收方式
1.投标文件接收截止时间:2020年9月9日16:00止。
2.投标文件接收方式:有意向的供应商应在有效投标时间内,将投标材料以纸质的形式送至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(鄞州区兴宁东路228号宁波人力资源大厦B726室),或以电子邮件的形式发送到邮箱284945474@QQ.com。电子邮件标题应注明供应商名称+项目名称,逾期递交或不符合规定的投标文件恕不接受。
九、开标时间
开标时间:2020年9月11日前。
十、评标办法和标准
(一)评标办法
本项目评标方式采用不见面评标,评标办法采用综合评分法。由采购方负责组建评审小组,人数不少于5人。在投标文件满足招标文件全部实质性要求的前提下,按照评分表中规定的各项因素进行综合评审后,以评标总得分最高的投标供应商作为中标服务商。得分相同的,按投标报价由低到高的顺序排列。评分过程采用四舍五入,并保留2位小数。
(二)评分标准:
见附件。
十一、评标确定
由评标小组确定中标候选人。
十二、公告时间和联系方式
公告时间:2020年9月4日至9月9日
联系人:张老师
联系电话:0574-87493931
附件:《评分标准》
宁波市人才服务中心
2020年9月4日